刑事案件很多人問的就是:我們家有人被抓了,收到通知書說是某某罪,但是不知道具體什么情況,這個時候要不要請律師啊,還是再后面一點再請律師?亦或者是:我們家有人因某罪被抓了,現在都快開庭了,這時候要不要給請個律師出庭辯護啊?這些個問題都是福田區律師接到刑事咨詢大多數人會問的問題,今天我就按照刑事程序的幾個階段給大家詳細地說下刑事案件中律師各個階段的工作。
一、偵查階段
1.會面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了解有關案件情況,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
2.覺得偵察職員在辦案中有違背法律規定,侵占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訴訟權利或其他合法權益,或者認為偵查機關管轄不當的,可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3.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前提的,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4.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合法權益。
二、審查起訴階段
檢察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1.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資料。
2.會面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形,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調查和收集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證據材料。
3.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前提的,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4.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其他合法權益。
三、檢察起訴階段
擔任公訴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
1.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所控告的犯罪事實的材料。
2.會面被告人,向被告人了解有關案件情形,同在逃的被告人通訊。向被告人先容法庭審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審中的訴訟權利、義務及應注意的事項。
3.調查和采集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證據材料。
4.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前提的,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5.請求國民檢察院、國民法院采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6.介入一審、二審的法院休庭審理,提出證實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許加重、罷黜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7.法院訊斷后,狀師可會見被告人,聽取被告人對判決書內容的看法,并賦予法律幫助。
四、自訴案件
負責刑事自訴人的訴訟代理人。
1.幫助自訴人分析案情,確定被告人和管轄法院,調查、了解有關事實和證據,代寫刑事起訴狀,到法院辦理立案手續。
2.自訴人同時請求民事補償的,代寫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寫明被告人犯罪行動所造成的侵害,詳細的賠償請求及計算依據。
3.國民法院對自訴案件作出不予備案抉擇的,代辦署理自訴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依法介入法庭審理,贊助自訴人行使控訴權。
5.負責自訴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
6.去法院查閱、復制、摘抄自訴人向法院提交的證據資料。
7.調查和采集對被告人無利的材料。
8.依法介入法庭審理,幫助被告人行使抗辯權。
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負責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
1.接收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托付,在一審、二審步伐中,負責附帶民事訴訟的訴訟代理人。擬寫訴訟文書,匯集有關證據,介入法院審理,幫助被害人實現自己的訴訟請求。
2.接收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托付,在一審、二審步伐中,負責訴訟代理人。擬寫訴訟文書,匯集有關證據,介入法院審理,幫助被告人對被害人的主意行使抗辯權,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
六、申訴案件
負責申訴案件的代理人。
1.接收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托付,覺得曾經產生法律效能的訊斷、裁定有錯誤的,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大、政法委等單位提出申訴。
2.國民法院對申說案件抉擇再審的,律師按照原審程序進行辯護或代理。
七、死刑復核案件
在死刑復核階段負責被告人的代理人。
覺得被告人判處死刑確有錯誤的,在最高國民法院對死刑舉行復核時,接受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各個階段律師的工作說起來可能就那么幾個詞或者幾句話就講完了,但是做起來就不那么輕松了,福田區律師建議大家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一定要請專業的律師,給家人爭取更多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