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有一個案例,說李叔叔和照顧他的保姆。李叔叔今年101歲。他去年剛剛和張保姆登記結婚。不到一年,他就去法院離婚了。張保姆說:十年的照顧,都是因為愛。李叔叔,但我從來沒有愛過,被騙了!為什么?深圳知名的離婚律師帶您一起看看這個案例。
百歲老人要離婚:沒有愛過
由于李叔叔自妻子去世以來一直寡居,為了照顧父親,李叔叔的孩子在2006年請張保姆照顧日常生活。
在一起生活的日子里,張保姆多次談到家里的經濟困難,沒有勞動保險待遇。他羨慕每月有7000元養老金的李叔叔,說如果他能像李叔叔一樣得到相應的福利。
2019年2月,李叔叔的孩子突然得到父親嫁給張保姆的消息,雖然不支持,但也無法改變。
但美好的時光并沒有持續多久。不到一年,李叔叔突然提出要和張保姆離婚,并聲稱:被張保姆騙得很慘!
從李叔叔的敘述中,事情變得有點血腥:李叔叔說,婚姻只是因為善良,為了讓張保姆在死后享受相應的福利,改善經濟狀況。
但結婚后,張保姆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僅收到了李叔叔的工資卡、醫療保險卡、產權證書,還取代了李叔叔獲得了政府、社會機構和其他補貼。與此同時,張保姆多次要求李叔叔把他唯一的房子轉讓給她,還強迫他寫遺囑,不再盡力照顧日常生活。
張保姆說,婚姻是由于相處了十多年,李叔叔提出離婚只是被孩子欺騙,說他永遠不會同意離婚。
李叔叔只能起訴法院。
起訴前雙方已分居,李叔叔現在由子女照顧。
法院判決:同意離婚!提醒孩子多關心
經審理,一審法院認為,當雙方登記結婚時,李叔叔已經到期,李叔叔的孩子沒有登記結婚,沒有證據證明李叔叔仔細考慮結婚決定;婚后不久,雙方就生活護理等問題發生沖突,無法妥善解決,導致分居。
考慮到本案的實際情況,為了尊重百歲老人的真實意愿,更有利于李叔叔安享晚年,允許雙方離婚,分割共同財產。張保姆拒絕接受上訴。經二審調解,雙方同意離婚,協商處理共同財產。
法院提醒說,保姆照顧老年人是很常見的。隨后,老年人和保姆結婚并不少見,這也引起了許多家庭糾紛,特別是涉及老年人財產的處置,往往成為老年人子女和保姆之間的矛盾漩渦。
婚姻應該以情感為基礎,需要仔細考慮。我希望老年人在選擇再婚時能聽取親戚的意見,特別是他們的孩子,得到家人的支持,這樣他們的配偶才能真正成為互相幫助、共度晚年的伴侶。
這里還提醒孩子們,通常更關心照顧父母,不僅是物質照顧,還需要給父母精神上的安慰,特別是獨居的老年人,不要讓空虛和孤獨影響老年人的理性選擇。深圳知名的離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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