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動者的申請不屬于勞動爭議,那么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也不會受理。例如,如果勞動者的申請屬于勞動合同糾紛而不是勞動爭議,那么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會受理。深圳勞動工傷律師帶您了解一下相關的內容。
一、深圳市的相關法律法規
在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的具體程序和受理條件,主要受到以下法律法規的限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基本的勞動法律法規,是指導和規范勞動關系的總綱領。根據該法第48條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勞動爭議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深圳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條例》
《深圳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條例》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規范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的地方性規定,對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的各個方面都有詳細規定。其中第22條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注銷前與其發生的勞動爭議,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并調解或者仲裁。
3.《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規則》
《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規則》是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發布的規范勞動爭議仲裁的地方性規定,對于勞動爭議仲裁的各個方面都有詳細規定。其中第10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予以解除的除外。
二、深圳市典型案例
在深圳市,用人單位注銷后,勞動者申請仲裁的情況時有發生,下面以一則典型案例為例進行闡述。
某公司與員工王某簽訂了一份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但由于業務調整,公司于合同期滿前注銷了王某的勞動合同。王某認為自己的勞動合同未履行完畢,與公司存在勞動爭議,遂向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盡工資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然而,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王某的申請并未受理,理由是王某的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公司的注銷行為并非解除勞動合同,故不存在勞動爭議。王某不服,隨后將此事告上了法庭。
法院審理后認為,雖然王某的勞動合同已經到期,但是公司注銷王某的勞動合同行為實質上等同于解除勞動合同,故王某的申請應該受理。最終,法院判決公司支付王某未盡工資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共計20萬元。
三、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標準
綜上所述,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于用人單位注銷后的勞動爭議申請是否受理,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
如果勞動合同已經履行完畢,那么即使用人單位進行注銷,也不會產生勞動爭議。因此,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般不會受理這類申請。
2.注銷是否等同于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注銷行為實質上等同于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勞動者的申請應該受理。例如,如果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予以解除,那么勞動者的申請應該受理。
3.申請是否屬于勞動爭議
四、結論
綜上所述,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于用人單位注銷后的勞動爭議申請是否受理,主要考慮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注銷是否等同于解除勞動合同以及申請是否屬于勞動爭議等幾個方面。在具體操作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并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先前的仲裁、訴訟案例進行分析。
對于勞動者而言,應當在勞動合同到期前與用人單位協商勞動關系的處理,盡量避免注銷后產生的爭議。如果無法避免,則應及時向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應當在進行注銷行為前,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認真了解,并與勞動者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避免因注銷行為產生的勞動爭議。
總而言之,深圳勞動工傷律師提醒大家,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標準旨在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作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應當認真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并在遇到勞動爭議時及時尋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