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處理協議書是辦理離婚登記之前,雙方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并請求婚姻機關認可的財產協議書。那離婚財產處理協議書怎么寫?下面就隨深圳羅湖區律師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離婚財產處理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內容:二人之間共同進行購買公司位于 .房產,原......,現二人對此房產協議分析如下:
1、房產登記在 一人公司名下;
2、二人協議補償問題或自己約定 注意:寫明,自愿放棄某處,與李建共有的房屋財產,自己的那一份,此后無論何時何地,不得索要該房屋的所有權和部分所有權署名
3、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地點;
年 月 日
如果《宣言》是一方的真實意圖,并且沒有強迫行為。 法院經核實后,將根據當事人的意愿作出決定。 但是,審問者必須知道,法院應當依法核實當事人提供的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證據包括:
?。ㄒ唬┊斒氯说年愂?;(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技術資料;(五)電子信息數據;(六)證人提供證言;(七)鑒定工作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我們必須進行查證屬實,才能發展作為企業認定一個事實的根據。
二、重新進行分割以及財產的情況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離婚后,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兩種情況下要求再次分割財產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雙方共同管理財產,或偽造企業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之間共同提高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關系共同實現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這些行為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有社會存在一些上述分析法定理由的,且在發現之日起2年內起訴,人民法院這樣才能受案審理,查明事實后,確實發展存在具有上述法定基本情況,那么我們財產制度應該全面依法再次分割。
2.協議離婚對財產處理反悔的,應該自離婚之日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訴請,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是受理后,發現協議離婚時對財產處理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況,法院應依法駁回訴請。
夫妻雙方企業可以有離婚財產的相關工作情況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離婚協議書,對離婚財產的分割情況達成一致意見,具體情況下,應當按照國家相關信息法律制度規定的程序和方式方法進行分析處理,如果一個涉及主觀一方私自轉移財產的行為,是可以設計要求我們重新開始進行財產分割的。
以上就是離婚財產處理協議書的范本,大家可以參照這個范本進行填寫。深圳羅湖區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咨詢,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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