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明星裸体1970av_一区二区在线观看免费_中文字幕91_免费看黄色短视频_国产精品欧美日韩_免费五级片

關于我們

深圳律師事務所
上海市華榮(深圳)律師事務所 ,在深圳、廣州、上海等地設有分部, 擁有近200人的律師團隊,各專業領域均有專家級律師坐鎮 ,平均執業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師獲得法律碩士學位。24年來,秉承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國際化的發展理念,解決各類疑難糾紛案件上萬起,其中不乏國內重大案件,在業界贏得了良好的聲譽。 獲得優秀律師事務所、司法系統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稱號。 電話: 400-9969-211 微信: 12871...

律師團隊

深圳律師事務所

律師團隊

深圳律師咨詢

開庭辯護

深圳律師事務所

律所榮譽

深圳律師咨詢

律所環境

深圳律師事務所

律所環境

深圳律師咨詢

律所環境

辯護訴訟

最新文章

隨機推薦

相關推薦

深圳羅湖區律師

主頁 > 辯護訴訟 > 羅湖區律師 >

寶安南路律師談刑事法被告人

時間:2021-09-09 14:22 點擊: 關鍵詞:寶安南路律師,犯罪意圖,警察和刑事證據法,濫用

  謀殺罪的犯罪行為是由被告的行為或不行為造成的非法殺人。謀殺罪的犯罪動機是蓄意或故意。什么構成刑事犯罪的意圖一直是一個難以界定的概念。[2] 意圖可以分為兩個子類別:"直接意圖 "和 "間接/間接意圖"。大多數謀殺案涉及直接意圖,而且通常沒有問題,因為被告明確表示了他的意圖。[3]Woollin案涉及的是斜向意圖,正是這一案件類別出現了困難。為了更好地理解為什么Woollin案的方向可能缺乏明確性,有必要看看圍繞這一法律領域的問題,并確定一些以前有爭議的案件,然后調查是否應該有一個關于意圖的法定定義。在間接故意的案件中,犯罪的后果不是當事人的目的或目標,而是作為當事人行為的副作用而發生的,他預見到了結果,但不一定希望如此[4];法官需要遵循司法指南,就這個關鍵術語的含義向陪審團提供指導。在Woollin案之前,有一些謀殺案給司法部門帶來了問題,這些問題是由法官向陪審團提供的關于間接意圖的指示引起的。[5]法院表示,有兩個問題需要考慮。

 

  被告是否需要預見到這個結果?不良影響 "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大,是必須幾乎肯定會發生,還是必須僅僅是可能發生?

  第一個要研究的案例是DPP訴Smith案,在該案中,上議院裁定,如果一個人預見到其行為的自然和可能的后果,那么意圖就可以成立。這一判決被認為是不正確的,1967年《刑事司法法》的通過推翻了這一決定。通過該法案,議會規定僅僅預見到死亡的可能性并不足以構成意圖,并指出陪審團沒有義務僅僅因為這是被告行為的自然和可能的結果就認定被告是有意的;陪審團要查看所有相關的證據,然后對被告的意圖做出適當的推斷。[7] 法院將此解釋為要求進行主觀測試,這就解決了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但卻導致了對第二個問題的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裁決。[8] 不良影響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大,是必須幾乎肯定會發生,還是必須僅僅是可能發生?在Hyam案中,上議院認為,如果一個結果是有意的,即使它可能不是被告所希望的,但如果它被預見到是一個可能的結果,那么犯罪意圖就成立了;[9]在這個關于意圖的含義的裁決中,不同的司法意見表明這個裁決是不令人滿意的,因為它造成了相當大的混亂狀態。[10] 在Maloneey案中,對意圖的含義的處理方法被縮小了,法官們認為,意圖不等同于預見,事件必須是被告行為的自然發生 [11] 。在Hancock & Shankland案中,法官們強調 "道德上的確定性或壓倒性的可能性是構成意圖的必要條件" [12] 。Maloney指示被批評,因為它沒有提供任何關于可能性的參考 [13] 。在Nedrick [14]案中,Lord Lane CJ解決了上述案例中意圖含義不統一的問題,他提供了一個被認為是 "示范指示 "的內容。
 

寶安南路律師談刑事法被告人
 

  "如果指控是謀殺,而且在簡單的指示還不夠的少數情況下,應該指示陪審團,他們無權推斷必要的意圖,除非他們確信,由于被告人的行為,死亡或嚴重的身體傷害是實際肯定的(除非有一些不可預見的干預),而且被告人明白這是事實"[15] 。
 

  在試圖澄清關于間接意圖的法律時,上議院在Woollin案中一致確認了Nedrick的指示,并作了一項修正,同意了虛擬確定性測試的要求:將 "推斷 "一詞改為 "發現",以確保示范指示的清晰性。[16]上議院認為,在涉及間接故意的案件中,除非死亡或嚴重的身體傷害是被告人被禁止行為的實際確定結果,并且被告人已經意識到這一點,否則陪審團不得認定為謀殺罪的故意。[17] 一些法律評論家對Woollin的指示表示歡迎,Smith教授將該判決描述為"重要的和最受歡迎的是,它在意圖和魯莽之間劃出了一條堅定的界線......并應結束實質性風險指示" [18] 。
 

  在他的評論中,Smith教授還指出并同意Hope勛爵和Steyn勛爵的觀點,即對使用'發現'一詞的修改將會并應該擺脫從一種心態推斷出另一種心態的奇怪和備受批評的概念。[19]Alan Norrie最初同意,該判決似乎結束了有關間接[間接]意圖的長期傳奇,但他表示,Woollin案可能不是這個 "意圖 "領域的最后定論,因為要在[間接]意圖的法律中取得一個結論性的立場并非不可能[20],"Woollin案沒有回答...判斷某人是兇手的道德依據"。[21] Arfan Khan指出,當法官指示陪審團 "推斷必要的意圖 "時,這實際上增加了控方證據的分量;這似乎違背了《歐洲人權公約》第6.2條。[22] 由于Woollin案的上議院同意Nedrick案的判決,因此出現了Woollin案方向不明確的問題。然而,Hyam案與Nedrick案相似,但結果不同,也沒有被上議院推翻。盡管如前所述,這兩個案件是相似的,但Hyam案的判決側重于基于預見的可能性,而Nedrick案的判決是基于虛擬的確定性和實現性的測試。有人認為,上級法院制定的關于意圖的準則并不明確,在審判法官指導陪審團時可能會導致混亂。[23] Alan Norrie談到了這個問題。
 

  "......眾議院在Woollin案中的觀點偏離了以前不愿意承認Hyam不能與后來的案件站在一起的觀點。法官們此前一直 "不必要地......和危險地......靦腆地宣布他們的兄弟或前輩搞錯了"[25]......如果Hyam與Nedrick在實質上是一樣的,那么Hyam夫人就不應該被判定為謀殺罪并被駁回上訴......然而很明顯,靦腆會滋生法律的不明確性[26]。如果上議院不準備糾正以前模棱兩可的決定,那么這將導致不確定性。很明顯,Woollin指令告訴我們,被告在以下情況下具有必要的心理狀態:(1)行為的目的是殺人或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或(2)行為時正確預見其行為幾乎肯定會導致死亡或嚴重的身體傷害。但它并沒有如此明確地告訴我們這兩個方面的關系,而且方向也沒有對意圖和魯莽進行明確區分。[27]沒有明確的界限,很難確定從一個預見的 "幾乎肯定 "的后果到一個預見的 "極有可能 "的后果,這將是意圖的證據。這些都很難區分,但這是謀殺和過失殺人之間的分界線'[28] 。陪審團必須在考慮到所有證據和主審法官的指示后,確定被告是否有意殺人或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29]法官關于意圖指示的司法指南被認為是不令人滿意的,[30]有人呼吁在法規中規定該定義。
 

  在討論是否需要一個立法定義來確保司法道德主義沒有進入法庭的空間時,我們必須記住,普通法的傳統態度是,犯罪本質上是值得懲罰的不道德行為。正統的主觀主義在刑法中的主導方法是,當違反法律時,犯罪者應受到懲罰,刑事定罪表達了社會對有責性的判斷。[31] 情緒在刑法中無處不在,就像在生活中一樣;當激情和憤怒等情緒急劇改變一個人的行為時,法律是否應該更加同情?[32] 隨著社會和政府的道德價值觀的變化,法律也應如此。[33] 司法機構受到道德標準的影響,不可能阻止道德進入司法程序 [34] 。刑法涉及一個道德判斷的過程。[35]法官和陪審員都有各自的道德和信仰,然而,法官應該能夠將自己的道德偏見放在一邊,并向陪審團提出明確的無偏見的建議。Woollin指令并沒有告訴陪審團在考慮意圖時要考慮哪些因素。陪審團在決定一種心理狀態是否 "壞到 "可以被稱為意圖時,可以使用他們的常識。然而,陪審團是由12個隨機的人組成的,他們可能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不同的道德觀,對一個人來說可能是常識和道德上可以接受的東西,對另一個人來說可能就不一樣了。對一個人的行為的道德評價涉及到意圖,盡管是無辜的行為,但由于這個人的動機,可能是不道德的。由于沃林方向的性質和靈活性,不同的陪審團對同一組事實可能得出不同的結論。
 

  當道德問題出現時,"判斷、指責和懲罰的現實產生了相反的壓力,保證了對無價值的法律科學的追求不可能成功" [36] 。安德魯-阿什沃思從威勒案[37]中發現,陪審團在審議案件時被允許有一些 "道德上的余地";[38]"如果法律太過超出他們對什么是合理的常識的概念,陪審團偶爾會'反常'地拒絕定罪,[39]這本身就為法庭上的司法道德主義留下了空間。Smith教授[40]和Arfan Khan[41]主張將 "意圖 "的定義寫入法規。法律委員會的一份報告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調查,委員會的結論是[42]"現有的關于意圖的含義的法律應該被編纂"[43];在他們的調查結果中,他們說簡單的定義應該是 "為了帶來一個結果而行動"。Ashworth指出,這是以Woollin方向為基礎的。[44] 該委員會還指出,對陪審團的指示,即解釋與法律有關的事實,應以口頭和書面方式進行。[45] 霍普勛爵在Woollin案中指出并指出:"我非常重視尋求一種既明確又簡單的指示。它應該用盡可能少的字來表達"[46];這可以被看作是一個優勢,因為上訴法院的批評之一是,主審法官在一夜休庭后完成了指示,可能使陪審團感到困惑。[47]在Woollin案中,Steyn勛爵為初審法官制定了一個示范指示,以便在被告人意圖不明確的情況下使用,隨后在R.訴Matthews & Alleyne[2003][48]和R.訴Matthew Stringer[2008]案中使用了這一指示。

 

  目前的定義在很大程度上是個案中司法法律制定的產物,法律委員會建議,如果將間接意圖的定義寫入法規,那么將使用Woollin指令。意圖的定義似乎已經達到了一個合理的穩定狀態,但由于法律的流動性,不可能有完全的一致性,而且審判法官并不總是遵循示范性的指示。由于法院審理的謀殺案沒有一個是完全相同的,因此需要有靈活性,允許法官決定陪審團應該在哪些法律要點上得到指導;正如前面所確定的那樣,意圖的定義仍然缺乏明確性,如果在法規中硬性規定該定義以給出明確的含義,法官仍然會保留很大的解釋權。

 

  歷史上,法院對可接受性采取了嚴格的方法,據此,證據的排除不被認為是一個問題,而獲得所述證據的方法基本上是不相關的。傳統上,根據英國普通法,人們一直認為,只要證據與有關問題相關,就可以被接受。這意味著,即使是被盜或通過非法搜查獲得的證據也被認為是可接受的。1955年,戈達德勛爵拒絕了任何關于非法獲得的證據應不予受理的爭論,聲稱 "法院不關心證據是如何獲得的"。這一理由一直保持到20世紀中期法院面對這一問題時。他們終于意識到有必要保持刑事程序的完整性,并軟化那些如果嚴格遵守可能會造成不公正的技術規則。在Kuruma v R和Noor Mohammed v The King這兩個相當孤立的案件中,人們認識到通過欺騙手段獲得的證據可以被排除,而是否接受類似事實的證據的問題 "應該留給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和公平感"。在上議院R訴Selvey一案中,這些權威被匯集在一起,在該案中,迪爾霍恩子爵著名地宣布,鑒于如此杰出的法官所說的話,除了 "這種自由裁量權的存在現在已經明確確立 "之外,說什么都已經太晚。正當人們似乎正在采用一種更公平、更主觀的方法時,這種進步受到了相當突出的打擊,1979年,上訴法院在R訴Sang一案中宣稱,根據以前的權威,他們沒有看到任何理由,可以以通過誘捕的欺騙性做法獲得的證據為由,排除證明性和相關證據。批評者對這一結果感到失望,強調有必要對這一原則的范圍進行澄清。斯卡曼勛爵確實承認了這一點,但五次不同的、相當混亂的發言提供了一個不那么令人滿意的答案。盡管他們沒有澄清,但他們承認,如果法官認為證據引起的偏見超過了其證明價值,他總是有自由裁量權來排除證據,但這純粹是附帶的。不幸的是,在提到基于任何其他理由的排除時,他們的大法官說。

 

  除了承認和招供以及在犯罪后從被告人那里獲得的證據外,沒有自由裁量權可以拒絕接受相關的可接受的證據,理由是它是通過不正當或不公平的手段獲得的。上議院將關于可接受性的法律范圍的進展引向了停頓。這一結果隨后被批評為缺乏明確性和限制性的先例。對立的公共政策爭論的不安導致了不久之后議會的反應。他們認為有必要進行干預,并制定一些準則,以避免未來出現任何司法不公或混亂的情況。這一反應就是1984年的《警察和刑事證據法》。自由裁量權是否過于開放,以至于無法發揮作用;以及它的目的是保護誰的利益?Ormerod認為,應該向法院提出一個更有條理的法定提議,而不是目標如此寬泛,以至于讓法官 "從事虛假的平衡工作,這可能是無意義的"。他認為,這需要對自由裁量權的目的進行澄清和透明,法院可能會從更有條理的指導中受益。
 

  第78條在 "公平 "的含義方面的模糊性,以及這種公平是針對誰的,是可以批評的。公平 "是一個相當不明確的詞,司法機構可以操縱它來表示他們喜歡的東西。僅僅這一點就可以保證是有問題的,因為一個人對公平的看法在本質上總是與另一個人不同的。此外,它是 "審判公平 "還是 "第六條公平"?

  西蒙-布羅尼特承認,"由于法院對指稱的侵犯人權行為的重視程度極低,第78條的懲戒潛力被進一步削弱。"在R v Khan (Sultan)一案中,法官們將相關性放在歐洲人權公約規定的一般 "原則 "上,并承認 "如果證據是在明顯違反第八條的情況下獲得的......這可能是與行使第78條權力有關的問題。這肯定會鼓勵人們相信,在有這樣的歐洲人權公約立法的情況下,人權會得到更好的保護,但仔細觀察,沒有什么證據表明情況確實如此。當對任何侵犯人權的行為給予重視時,眾議院似乎首先考慮的是該權利在國內法中的保護程度。
 

  法官們在上述案件中表示難以將歐洲法律適用于國內法律。他們說,強加給英國法官這樣做的期望是'不恰當的',因此在以下情況下只能對這種違反行為給予有限的重視。警察的行為相當于明顯違反了一些相關的法律或公約,根據常識,這只是一種考慮,可以考慮其價值。然而,其重要性通常不取決于其明顯的非法性或不規則性,而是取決于其對訴訟程序的公平性或不公平性的整體影響。因此,正如Bronitt所認為的,這種類型的違法行為只會 "使天平傾斜",通過干涉隱私獲得的證據的可接受性不可能損害被告的第六條權利。然而,Teixeira de Castro訴葡萄牙案(1998年)是對這一理由的徹底挑戰,在用盡英國法律的法律補救措施后,該案被提交給歐洲人權法院進行裁決。隨后,新的標準被實施,其作用是將公平權擴展到包括 "審前程序"。從那時起,法院將根據1998年《人權法》,參照歐洲人權法院的法律來解讀國內法律。然而,這仍將繼續引起不一致,因為已經確定 "公平 "是一個相當不確定的概念。因此,堅持'第78條的公平性'可以說意味著法院認為這樣做就滿足了第6條的審判公平性,甚至沒有采用基于權利的排除法。
 

  Hutton勛爵認為,他 "沒有發現第6條的要求和英國法律(關于濫用程序)之間有任何明顯的區別,因為它已經在最近幾年發展。這一觀點得到了Simon McKay的進一步支持,他將兩者之間的關系描述為'共生關系',認為在最近的案例中,有證據表明公約對英國法律的影響,而且公約很容易適合民法和普通法體系。他說,"第78條可能會實現訴訟的公平性,但也可能不會。濫用程序理論的運作更符合第6條權利和義務的觸覺性質'。相對來說,可以說議會在第78條方面努力整頓一個不受歡迎的法律領域,所取得的成果確實比普通法已經或將要取得的成果多得多。然而,我們應該承認,盡管這些條款很籠統,但它們是一個很好的法定基礎,隨著時間的推移、實踐和審前監管的增加,特別是結合1998年歐洲人權公約的人權干預,更有效的準則將在此基礎上發展。探討《歐洲人權法案》頒布以來的發展,可以說明誘捕問題的解決程度(如果有的話)。
 

  桑案之后和更健全的理論的逐步發展。

  桑案無疑是當時最突出的誘捕案。正如前面所討論的,早在1979年,它阻礙了可受理性法律的發展,就在它的發展勢頭上。其核心原則是 "誘捕 "在英國法律中不被認可,獲取證據的方式不是法院要處理的問題,而且是完全不相關的。自該判決以來,本司法管轄區和其他司法管轄區一直在審查某些警務技術和欺騙性做法的可接受性。自1984年頒布《警察和刑事證據法》以來,法院更愿意考慮將誘捕作為排除證據的合理依據,盡管有這種意愿,但他們并沒有輕易制定明確的規則,堅持認為 "每個案件都取決于其自身的事實"。該理論在接下來的15年或更長時間里發展成為現在被視為當代里程碑式的R v Looseley; Attorney-General's Reference (no 3 of 2000)案件,這兩個案件的事實相似,在同一審判中被審理并作出相同的判決。這兩起案件的根本區別在于,在Looseley案中,被告只是被 "提供了一個犯罪的機會",而在后者中,被告被 "煽動 "或 "導致 "犯罪。在對這些案件以及這些短語進行必要的探討之前,重要的是讓自己熟悉PACE之后出現的一系列判例法的事實,Loonesley和總檢察長的參考是建立在這些事實之上的。
 

  R訴Latif和Shazhad一案涉及兩名來自巴基斯坦的毒品販子。在一名為他們提供簽證的臥底海關官員的幫助下,他們開始向英國進口價值320萬英鎊的海洛因。法院認為,臥底官員沒有濫用程序,雖然認為行動不會以這樣的方式進行,但法官認為,被告沒有被誘使犯下他們本來不會犯下的罪行。他們的上訴被駁回。然而,在Teixeira de Castro訴葡萄牙一案中,便衣警察遇到了一位知名的毒品販子,詢問他的大麻。當被告告訴他們,他無法滿足他們的需求時,他們要求用大量的海洛因代替。被告讓他們與能夠幫助他們的人取得聯系。在見到他后,警察逮捕了他和被告。法院認為,警察越過了誘捕的界限,因為如果沒有他們的干預,就不會發生這種特殊的犯罪,這被認為是違反了第6條。
 

  在Nottingham City Council v Amin一案中,一名出租車司機因在其執照范圍外駕駛而被定罪,當時他搭上了兩名臥底警察,他們以其他公眾成員的方式向他打招呼。法院認為,由于沒有對被告施加壓力使其犯罪,因此接受警官的證據不會構成偏見。與此類似,在R v Williams和O' Hare案中,被告因搶劫一輛被戰略性地放置并敞開的貨車而被定罪。法院認為,該證據是可以接受的,而且警官的行為不構成誘捕,理由是他們與罪犯沒有溝通,也沒有打算抓捕任何特定的盜賊。同樣,在R訴Smurthwaite和Gill一案中,法院認為由臥底警察冒充合同殺手獲得的證據并不構成誘捕,因為有關警察是被動的,沒有煽動犯罪。
 

  考慮到這一點,似乎普遍的共識是,如果法院發現被告被警察 "引誘"、"誘惑"、"造成"、"唆使 "或 "煽動",那么這將導致訴訟程序的中止,以規避代表被告的程序性不公平或偏見的可能性。這個概念,雖然看起來很直接,但實際上遠非如此。正如法官們所說,每個案件都取決于其自身的事實,而關于被告是否被 "導致 "實施某一特定行為的問題將取決于一系列的因素。然而,已經出現了一個一般的途徑,即法院在評估被告在多大程度上被 "導致 "犯罪時,會在不同的案件中問自己同樣的問題。他們非常重視警察是否將一個機會 "轉移 "到了一個通常不會有的環境中,或轉移到了一個通常不會有這種機會的人身上。下一章將努力深入探討法院為確保審判的公正性所做的復雜努力,以及他們在這一過程中所考慮的因素。
 

  第三章

  在《盧斯利案》中確定,為了懲罰一個人而 "導致 "其犯罪,從根本上說是錯誤的。這根本不是警察或司法機構的職責。然而,同樣地,可以理解的是,警察為抓捕罪犯而實施的一些行為仍應被接受。然而,問題的根源在于這種行為的可接受程度。潛在的問題是,法院在 "可接受的主動警務 "和 "利用人性的弱點 "之間的界限在哪里,以及他們如何得出被告是被 "導致 "犯罪的結論?
 

  機會的轉移

  法院宣稱,僅僅向某人提供犯罪機會與向其提供通常情況下不會出現的特殊機會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尼科爾斯勛爵認為,后者的不公正性是 "顯而易見的"。但是,這在多大程度上是真正明顯的,他們做出這種斷言的理由是什么?這種區分是非常有問題的,而且具有非常主觀的性質。
 

  據了解,縱容這種不當行為將破壞 "司法系統的尊嚴和完整性",并損害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心。
 

  因此,目前的整體問題是關于警察的行動,以及他們的行為是否"......非常不妥,以至于使行政部門名譽掃地"。因此,問題似乎集中在警察身上。然而,這其中的困難在于,為了衡量警察的不當行為的程度,法院在評估罪犯的罪責時似乎不得不偏離刑法的一般原則,而刑法的一般原則是取決于被告在犯罪時的犯罪意圖。通常不考慮被告的性格、背景或社會環境。然而,為了確定擺在他們面前的機會是否 "特殊",他們需要首先找到被視為 "非特殊 "的東西,反之亦然。為了得出這個結論,他們不得不評估被告的性格和社會環境,以及期望他心甘情愿地參與警察向他提出的犯罪活動是多么合理。Squires指出,這與其他訴訟程序所采取的通常做法截然不同,他提出了一個例子,即被告被綁架并被帶入司法管轄區以避免引渡規則。這不需要考慮被告的罪責或特征等等。因此,誘騙與其他領域的法律有很大不同。為了弄清楚這一點,有必要深入研究法院如何確定誘捕行為,以及在確定被告是否被 "誘捕 "之前需要滿足哪些基本要素和要求。Ashworth認為,法院在確定誘捕時使用了相當 "不具體 "的方法。為了評估這一理論,有必要探討Looseley案中使用的方法以及其判決所依據的案例。很明顯,確定誘捕的主要標準有三到四個,看似相似卻又不盡相同;如果沒有警察的參與,被告是否會犯下有關的罪行;被告是否被 "引誘"、"煽動 "去犯罪;以及被告被認為是 "罪犯 "還是 "無知者"?如果這些問題中的任何一個可以得到肯定的回答,那么謹慎的做法是說被告沒有被'誘騙'。  深圳律師事務所

 

寶安南路律師談論賣淫,打人和艾滋 寶安南路律師談論意圖的定義案例
寶安南路律師解答有關不作為和親 寶安南路律師談英國強奸法的概述
寶安南路律師談刑事法被告人 http://www.wmmmbnk.cn/lh/761.html
以上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主站蜘蛛池模板: 九九热在线视频免费观看 | 在线观看黄色软件 | 福利片在线看 | 99久久亚洲精品日本无码 | 日韩精品在线电影 | 久久精品视频一区 | 亚洲男人精品 | 亚洲精品无码成人 | 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试看 | 国内精品久久久久久影院 | 欧美激情综合网 | 无码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免费 | 二色a v国产 | 四川少妇被弄到高潮 | 欧美毛片在线播放观看 | 欧美成人精品高清在线观看 | 亚洲欧美国产一区二区三区 | 国产日韩av免费无码一区二区 | 两个奶头被吃高潮视频 | 伊人色综合久久成人 | 欧美色视频在线观看免费视频 | 吃奶呻吟打开双腿做受视频 | www.日本在线观看 | 日本在线观看 | 亚洲www网站 | 激情影院在线视频永久观看 | 偷拍自拍视频在线观看 | 最新亚洲人成网站在线观看 | 国产一区二区精品在线观看 | 国产日韩精品一区在线观看播放 | 久久久久久欧美精品se一二三四 | 久久久久中文 | 国产成人在线播放视频 | 杨幂国产福利在线观看 | 狠狠色噜噜狠狠狠狠2021天天 | 成人午夜特黄aaaaa片男男 | 欧美另类 videos黑人极品 | 久久这里只有精品首页 | 亚洲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久捆绑 | 国产v综合v亚洲欧美冫 | 黄色一级毛片看一级毛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