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感情好,財產部分你我。離婚時,你我分明。由此看來,離婚財產分割是相當重要而麻煩的話題。那么簽離婚協議后能否請求重新分割財產?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羅湖婚姻律師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離婚后對財產重新進行分割的請求會被法院受理嗎?
離婚后對財產重新進行分割的請求會被法院受理,協議離婚后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情形有如下:
1、在商議離婚后,夫妻一方發當初離婚協議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的;
2、在商議離婚后,夫妻的一方不執行協商離婚時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的;
3、在商議掛離婚后,夫妻一方對離婚時協議財產的分割反悔,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
4、在商議離婚后,夫妻一方發明另一方在尚無離婚或許預備離婚的時間有意轉移、潛藏等財產,比方夫妻倆在還沒有離婚或者準備離婚時將夫妻的共同財產隱瞞夫妻另外一方轉移到父母名下的,如果我們發現了并且能有證據證明的我們就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故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也是違法的。
二、離婚后怎樣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后,假如存在上述的情形,當事人能夠向法院告狀請求重新分割財產。但是,離婚后重新分割財產時,必須特別注意法律對起訴時間的要求。
1.潛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動,從當事人發明之第二天起計較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明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后請求確認財產分割和談效能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
不論是和談仍是訴訟體式格局辦理的離婚手續,若是控制了別人以造孽的行動轉移財產,此時就是可以請求再次分割財產的。對于那些想對方請求分割,但是其并不同意的情形,此時可以將他人的違規行為,以及自己的詳細情形書寫進訴狀之中,然后起訴。
三、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文件
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提供的證明:
(1)雙方婚前有個人財產,若有,供應有關財產的品名、數量、規格、新舊程度及價值,購買時間、財產的存放地點等。
(2)共同財產需提供的證據同個人財產。
(3)雙方有沒有共同置辦的共有房產,若有,提供房屋坐落的地點、門牌號、間數、朝向、建筑面積和使 用面積、現在的使用狀況、房屋的價值。
(4)有沒有共同取款、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若有,需供應取款的賬號、戶名、金額存入儲蓄所稱號及 地址,是定期還是活期的有關情況,存單 現由誰持有。
(5)現金情形:人民幣、港幣、外幣,供應詳細的數額,由誰掌握等證據。
(6)供應合資入股、個人經營等財務狀況的證據。
(7)債務:債務的數額等義務人的情況。
(8)債權:提供有關證據。
(9)雙方經濟支出狀態(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以上就是羅湖婚姻律師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您有離婚后財產糾紛問題,您找羅湖婚姻律師,專業離婚律師,為您解答婚姻法律難題。
婚前的個人財產經過一段時間后會 | 老婆有外遇離婚后財產如何分割? |
羅湖婚姻律師解答女方在懷孕期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