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分為和,但是無論是哪一種離婚都是需要對雙方的財產進行分割的。財產的分割是雙方離婚中最主要的問題。在我國新婚姻法里對于這方面也有明確的規定。下面就跟羅湖婚姻律師一起來看看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吧。
一、婚姻法中財產怎么分割?
婚姻法中財產需求平等分割,跟著新婚姻法的實行,婚前個人財產經由一段時候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條目被作廢。是以,婚后財產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的一般原則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復雜性,生活中的夫妻雙方很難達到條件相等的情況,總會發生一方較弱、一方出軌、一方家暴等等情況。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時,按照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婚后財產分割并非像法律規定的那么簡單,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
二、婚后財產如何分割的例外情況
跟著房價的高漲,不少男女在成親時會將屋子作為思量的首要前提。離婚夫妻房產分割時,也會遭遇到種種難題,造成不公現象的發生。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后取得房產的一種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置的房產,產權掛號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本人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退役一方的個人財產。是以,在此種情況下,取得的房產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計入共同財產的分割。
2、 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根據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當事人有商定的根據商定處置。此時,也可將本人占有的份額視為個人財產,婚后財產分割時不參與分割。
三、哪些財產是婚后個人財產,哪些財產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一)哪些財產是婚后個人財產
依據婚姻法及其法律說明的規定,下列財產如未約定歸屬的,屬于夫妻一方婚后個人財產:
1、 一方婚前的財產;
2、 一方因身體遭到危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3、 遺言或贈與條約確定只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4、 一方共用的生存用品;其余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以上財產屬于夫妻一方婚后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存在轉化為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不計入分割范圍。
(二)哪些財產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領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分割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獎金;
2、 出產、經營的收益;
3、 知識產權的收益;
4、 因承繼或贈送所得的財產,但遺言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 其余共同所有的財產。
6、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7、 男女雙方實踐獲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8、 男女雙方實踐獲得或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9、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針對離婚時平日都存在財產膠葛,我國婚姻法也明確規定了在離婚時共同財產是需求夫妻雙方平等協商之后才能處分的,但是由于很難確定共同財產的范圍,故此在司法實踐中,起訴離婚的情形依舊十分的常見,此時法院一般會判處平等分割財產。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離婚財產分割的全部內容,對于離婚的問題有需要法律幫助的,歡迎找尋我們羅湖婚姻律師幫您一起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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