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很多奇跡。湖北省恩施州發生了最離奇的強奸案...深圳著名刑事律師為您帶來這個案例。
案件?情況
黃先后三次強奸姜。最后一次成功后,黃向受害人姜索要20元的營養費,因為他身體消耗太多。湖北省巴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奇葩黃被縣法院一審判處4年監禁。
強奸案的離奇在于男子黃某的犯罪情節;強奸犯黃某的奇葩在于他向受害人索要營養費。
2016年7月的一天晚上,黃強行與從事美容美發行業的姜發生性關系。同年10月的一天中午,黃來到姜家,試圖再酷一次,但姜說他正處于生理期。黃不相信,所以他強行脫下姜的褲子進行檢查,確認自己真的處于生理期,然后終止了犯罪。從那以后,姜為了避免黃的糾纏,多次搬家,但仍未能逃脫黃的視線。2017年7月31日,黃沖進姜開的理發店,不顧姜的抵抗,用暴力毆打和語言威脅強奸姜。成功后,黃向姜索要20元的營養費,并威脅要不給就解開脖子上的項鏈。姜為了擺脫糾纏,被迫給他50元現金,然后離開了。
法院判決
這是一起奇怪的強奸案,強奸犯黃也足夠奇怪了!但為什么強奸犯黃被判處4年監禁?
法院判決強奸案,非常重視犯罪情節。如果犯罪情節很糟糕,就必須重新判決。
根據我國刑法,強奸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里最突出的是犯罪情節。湖北省巴東縣法院審理后認為,黃違背婦女意愿,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構成強奸罪。黃強奸同一受害人三次,應酌情從重處罰;其中一次,由于姜在生理期未遂強奸,他可以根據既遂犯依法減輕或減輕處罰。黃強奸姜并強行索要財產后,應當酌情從重處罰。黃可以如實承認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黃被判處4年輕刑,這可能與受害人不抵抗的情況有關。其中,黃強奸姜后強行索要財產,應酌情從重處罰。看來,如果黃不向受害人索要20元的營養費,他可能會減少一年,并判處三年最低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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