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情人和丈夫離婚,不斷把錢轉給情人,沒想到情人的身份是假的,他還有家庭!深圳市詐騙律師為您帶來這個案例
我為他和丈夫離婚了
但他騙了我整整三年
2020年9月17日,鎮江丁茂派出所接到洪女士的報警,稱與他人發生糾紛。警方趕到現場后,洪女士說,與男友同居兩年的徐騙錢騙色。
2017年,洪女士通過微信認識了徐某,徐某聲稱自己是轉業干部。相處一段時間后,他們的關系逐漸升溫,最終于2018年5月開始同居。
然而,在這個時候,洪女士已經結婚了…為了和徐某在一起,她于2018年與前夫離婚。
在他們相處的時間里,徐多次以償還汽車貸款、加油等理由向洪女士要錢。警方查看了洪女士的銀行轉賬記錄,發現自2017年4月以來,洪女士通過各種渠道向徐轉賬近15萬元。
購買警服騙取信任
自己也有家庭
在兩人同居期間,由于徐某不斷要錢,洪女士也對徐某的真實身份產生了懷疑。
2019年3月,為了贏得洪女士的信任,徐通過渠道在網上購買了一套警服,并告訴洪女士,她現任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副局長,還穿著警服陪洪女士回家探親。洪女士放下了警惕。
在現場,警方對徐的車輛進行了檢查,發現了一件藍色短袖制服和一件黑色長袖制服,經調查均為假制服。隨后,警方立即傳喚徐到丁茂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在派出所,徐某供認自己冒充公安實施詐騙。
更無言的是,經過進一步調查,警方得知徐實際上有自己的家庭!徐還告訴妻子,他有穩定的收入,每月向洪女士要錢作為工資。
目前,徐某因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