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直在加大反腐敗力度,反腐除惡利國利民,深圳職務犯罪律師帶你看看分析下面的案例。
案例一
孫立軍,曾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于2021年9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處罰通知極其嚴厲,是指放棄‘兩個維護’,沒有‘四個意識’,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素質極差,權力觀和政績觀極度扭曲。
孫立軍后,政法領域多名省部級干部被查處:龔道安,曾任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局長、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21年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鄧康林,曾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21年1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王立科,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公安局局長,江蘇省副省長,江蘇省公安廳廳長,江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2021年9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劉新云,曾任公安部網絡安全局局長,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2021年8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孫立軍團伙的問題大多發生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他們不收斂,不停止,甚至加劇,濫用執法司法權,與利益商人深度勾結。孫立軍等人通過幫助他人提升職務、企業經營、項目承包等方式收受巨額財產,其中孫立軍、王立科收受數億元財產,其他人收受數千萬至1億元。王立科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甚至長期以來一直是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案例二
王立科說,他對不起這件警服、黨組織和人民感到難過。
王立科與黑手黨相關組織的關系始于20世紀90年代。當時,他在家鄉遼寧省錦州市北鎮縣擔任公安局副局長,遇到了當地偏門的婁河。在接下來的20年里,婁河從最初經營賭場,發展成為一個暴力的地方黑手黨相關組織,然后轉移到地下。依靠王立科的保護,婁河給了王立科8000多萬元。
當地警方接到調查婁河的舉報,被王立科制止并嚴厲訓斥;省市有打黑行動,王立科提前通知婁河;他還濫用警力幫助婁河打壓競爭對手。當另一名涉黑組織成員李某向婁河挑戰時,王立科應婁河請求重點調查,打擊李某勢力,壯大婁河勢力。
王立科將本應用于捍衛公平正義的執法權異化為謀取私利、買賣人情的私權。他要求北鎮市公安局從輕發落,以洗白為目的自首婁河,最終撤回涉案案件,這不僅嚴重削弱了政法機關的公信力,也踐踏了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深圳職務犯罪律師?
深圳職務犯罪律師科普最新挪用資 | 深圳職務犯罪律師講原證監會廳官 |
深圳職務犯罪律師講中級法院院長 | 深圳職務犯罪律師解讀貪污骨癌患 |
深圳職務犯罪律師講述國企領導1 | 深圳職務犯罪律師解讀肖毅和潘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