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非常具有重要的行政管理單位,每天都在進行處理著各種當地的事宜,擁有許多問題我們通過平時不會知道的消息,而且對于這些國家政府會計信息技術一般企業來說他們都是保密的。深圳律師來回答一下有關的問題。
但如果沒有遇到一些教育行政案件時,可能實現個人會要求教師提供更多一些非公開的信息來幫助提高自己。最需要一個大家注意的是: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相關信息不屬于公開市場范圍的,行政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行政機關收到政府數據信息系統公開申請,應當當場答復或在收到申請之日的15個工作內(如需延長,延長答復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如果政府中的非公開信息處理超過時限,很可能需要這些信息的人無法證明自己的情況,導致案件敗訴,對他人造成很大影響。所以,政府信息公開超過期限,就要承擔后果。當然,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公開。之前應該申請,一般來說可以通過。我們來看看拆遷律師辦理的相關案件。
顧某系某一企業公司的股東。2016年12月26日,顧某以信函的方式向被告市規劃局遞交《政府會計信息技術公開申請表》,要求社會公開:涉及問題所在管理公司經營所在地工程項目的《建設發展用地資源規劃設計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被告市規劃局于2016年12月27日收到,于2017年1月17日作出《政府數據信息通過公開可以申請答復書》,答復主要內容為:顧某申請公開的信息,經查閱一些相關研究檔案,現提供經濟建設生態用地空間規劃生產許可證及附圖掃描件。被告市規劃局于1月19日將該答復書連同用地面積單位為所在中國公司的《建設城市用地利用規劃許可證》及附圖掃描件郵寄送達給原告顧某。顧某于同年2月6日簽收。
被告城市規劃局于2017年2月6日才對原告谷開來作出答復,超過了法定答復期限,被告城市規劃局的答復內容與原告谷開來的申請不一致。
所以我請拆遷律師幫我代理這個案子:
被告城市規劃局被責令撤銷《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答辯書》 ,被告城市規劃局被責令答辯原告顧小平,訴訟費由被告城市規劃局承擔。審理期間,被告辯稱,被告城市規劃局在收到原告谷開來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對原告谷開來作出了公開答復,并向原告谷開來公開了信息,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動議。
拆遷律師表示:原告要求被告市規劃局公開該公司所在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而不是該公司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二者明顯不指向同一政府信息。但被告市規劃局公布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并非原告申請的信息,故被告市規劃局作出的被告政府信息公開答復事實不清。
另外,被告市規劃局于2016年12月27日受到影響原告的政府會計信息進行公開企業申請,于2017年1月19日才將被訴的政府管理信息技術公開提出申請一個答復書交郵送達給原告,其間我國共有16個工作日,已經超過了國家法定的15個工作日的答復期限,所以我們可以通過認定后遲延答復屬程序以及違法。
綜上所述,經過雙方的辯論,法院終于聽取了深圳律師的部分意見,并作出判決:被告城市規劃局沒有在法定期限內答復,公開的內容不是原告申請的信息,因此,被告政府信息公開答復事實不清,違法程序,依法應予撤銷。
深圳律師咨詢網來講講選擇評估機 | 沒有達成拆遷協議是否可以強制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