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屋買賣要注意什么?下面深圳房地產律師為您解答。
一、拆遷房屋分類
按照有關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住房通常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為遷入城市居民而建的配套商品房,二是配購中低價商品房。例如在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根據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類配套商品房的,住房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后3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因房屋開發等因素造成動遷,動遷公司通過其他方式安置或代安置人購買(與市場價格相比)中低價位商品房。這類商品住宅與普通商品住宅相比,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不受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拆遷房屋買賣風險
所以購買拆遷安置房首先要弄清安置房的性質,一般對已完工的安置房可進行“五證”查詢,或者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產權信息。對于不同類型的拆遷房屋,交易雙方所承擔的交易風險是不同的。
一類動遷安置房屋,由于交易時間長,受到市場因素的影響,常常需要買方承擔很大的法律風險。具體表現為房價上漲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利益,或者為履行合同設置障礙。若購買安置房沒有定位,則其風險較大。盡管買方和賣方都能了解到房屋的大致所在位置,但是不能確定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環境等等,辦理過戶等手續的時間更長。所以在購買這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可操作的買賣合同就顯得尤為重要。銷售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銷售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要對房屋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延遲交房等做出明確約定。
一般情況下,購買這類房屋,可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有條件的合同,以確保買賣合同的效力,并在具體細節上做出明確的約定,以防對方反悔,最好請專業的房地產律師進行。
與第一類房屋相比,二類房屋拆遷安置房屋與普通商品房一樣,風險相對較小。深圳房地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