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拖欠工程款的,最好起訴。具體來說,這是典型的企業債務糾紛。在訴訟或仲裁中,總承包商可以是被告或被申請人,甲方可以是第三人,甲方可以是被告或被申請人,總承包商可以是第三人,或者總承包商和甲方可以同時提起訴訟或仲裁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深圳欠款律師為您解答。
總包不給分包工程款怎么辦
總承包商拖欠分包商的,分包商可以向總承包商追償工程款。總承包商不支付的,分包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承包人有下列形式之一,導致承包人不能施工的,應當支持施工合同:
(一)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
(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主要建筑材料;
(三)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項目分包條件
合法分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分包必須經發包人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商不得再承包工程;
(3)分包必須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
(4)總承包商可將部分工程承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商,但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非法分包的處罰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格水平;情節嚴重的,吊銷資格證書。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八條,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部分主體和關鍵工作分包給他人,或者分包商再次分包、轉讓、分包無效、分包金額五分之五以上十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3)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承包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以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對建設單位處以0.5%以上1%以下的罰款;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水平;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4)根據《住房建設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分包管理辦法》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分包、非法分包或者允許他人以企業名義承包工程、接受分包、以他人名義承包工程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款的規定處罰。具體措施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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